近日,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中国农业品牌研究中心发布了2013年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报告,“灵宝苹果”品牌价值46.22亿元,居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第12位、苹果类第二位、中国苹果品牌价值县级第一位。 这是该中心第五次对“灵宝苹果”品牌进行评估,由最初的38.12亿元一路攀升至46.22亿元,连续五年稳居苹果品牌县级第一位,彰显了这一无形资产的巨大潜力,大大提升了灵宝苹果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从这次靠前的苹果品牌价值排名来看,山东的“烟台苹果”品牌价值94.05亿元,在农产品类排名第二位,在苹果类排名第一位;我省的“灵宝苹果”在农产品类排名第12位,在苹果类排名第二位;陕西的“洛川苹果”品牌价值45.25亿元,在农产品类排名第15位,在苹果类排名第三位;山东的“栖霞苹果”品牌价值43.05亿元,在农产品类排名第18位,在苹果类排名第四位。依次是甘肃的“平凉金果”、山东的“沂源苹果”、甘肃的“静宁苹果”,品牌价值分别为35.43亿元、34.66亿元、34.58亿元,排名依次是第24位、27位、29位。 从我省上榜靠前的农产品品牌价值来看,“信阳毛尖”品牌价值49.10亿元,居全国第二位、全省第一位,“灵宝苹果”品牌价值居全省第二位,“杞县大蒜”品牌价值42.64亿元,居全国第20位、全省第三位。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品牌建设工作,成立了灵宝苹果品牌建设领导小组,着力加强生产基地、品牌传播、市场营销以及苹果质量追溯和服务体系建设等,致力于“灵宝苹果”品牌的培育、保护、使用、管理和宣传,取得了显著成效。自2012年7月“灵宝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启用以来,我市及时做好品牌建设顶层设计,完成了《灵宝苹果品牌战略发展规划》,并于2012年10月举办了灵宝果品购销暨“灵宝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启用仪式、2013年举办了中国苹果年会暨三门峡灵宝苹果博览会,会议规模庞大、内容丰富、影响广泛、成效明显,大大提升了灵宝苹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有力加快了灵宝苹果品牌建设步伐。目前,全市现有苹果面积90万亩,年产优质苹果13亿公斤。 据了解,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中国农业品牌研究中心是国内高等院校中首家专注于农业品牌的研究机构,依据“浙大CARD农产品品牌价值评估模型”,通过抽样调查、文献研究、问卷调研等方式,结合专家评议,最终完成区域公用品牌的价值评估。 |